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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021-03-25 16:45:24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老有所养”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当下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民办养老院价格偏高,导致了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服务时“买不到、买不起、买不好、买不安”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大力发展普惠养老就显得尤为迫切。


  2019年,针对我国养老服务业供给严重不足这一现实问题,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来推动我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推出的“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采取有力举措,扩大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将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在这一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我国养老服务业将迎来蓬勃发展期。

加大养老服务投入势在必行

  根据联合国新标准,当一个地区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比例超过14%,则进入“老龄社会”;比例达20%,则进入“超老龄社会”。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2.6%。毋庸置疑,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距离“老龄社会”仅差1.4%。而对于一些省份来说,诸如四川、江苏、重庆等,早在2018年就已经跨过14%的标准线,进入“老龄社会”。


  值得肯定的是,我国政府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购买服务、运营补贴等手段,大力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013年起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共189亿元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等设施建设,并带动大量地方投资共同参与。迄今为止,我国政府持续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对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


  但必须指出,在我国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过程中,老年人高龄、空巢以及家庭小型化等特点集中出现在城市,城市养老服务的需求旺盛、家庭自给能力弱、购买力强等特点,无疑对市场化养老服务具有极大刚性需求。然而,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难以满足老年群体对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因此,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扩大供给能力,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城企联动”加速推进普惠养老步伐

  普惠养老服务,是指在基本养老服务以外,面向广大老年人的、靠市场供给、由政策引导的一种服务。2019年2月,为了扩供给、强弱项,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修订印发了《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离退部老年大学校长李庆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发改委牵头推出的‘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旨在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为普通群众和工薪阶层提供能够买得到、买得起、买得好、买得放心的养老服务。”


  首先,解决买不到的问题。通过“城企联动”,养老服务需求旺盛的城市与有能力、有经验的企业对接,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解决护理床位短缺问题,优质养老服务不再一床难求,老年人在身边的社区就能找到专业化服务。


  同时,解决买不起的问题。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共同打出支持政策组合拳,再加上国开行、农发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集团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将真正为企业投资降成本,切实给老年人实惠的价格,推动解决市场服务价格高、买不起的问题。


  其次,解决买不好的问题。“城企联动”本着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市场机制,最终筛选出实力雄厚、项目优质、诚实守信的企业,并针对当地需求设计项目、提供服务,改变以往一些地方存在的有服务但不好用的局面。


  再者,解决买不安的问题。市场化养老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感很重要。“城企联动”通过城企签订合作协议实现法律约束;通过《企业责任清单》实现企业自我约束;通过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监管约束;引入信用服务机构,通过事前信用评估、事中事后信用监管等机制实现社会约束。对市场化服务的多维约束共同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


  最终,通过“城企联动”这一政策的实施,到2022年,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力争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

养老服务业政策红利密集出台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6方面28条政策措施,成为养老服务业综合性、纲领性文件。该意见从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扩大养老服务投资、释放养老的消费潜力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体现了诸多养老服务领域监管与发展的趋势。


  特别是,意见要求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这无疑有利于淘汰不合格的市场主体,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年5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针对社区养老服务推出了一揽子鼓励措施,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并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财政支持力度及税费优惠方面予以安排。


  例如,会议明确要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新建小区按规定建设的养老设施移交政府后,要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


  同时,会议要求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地方养老服务业政策清单相继落地

  紧随国家政策红利之后,各地方也相继出台了扶持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清单。


  例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制定26项具体任务。其目标是,到2022年,全市养老服务主要指标数量“倍增”,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分中心)在街镇全覆盖的基础上数量实现“翻番”,不少于400家;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总量实现“翻番”,达到1600家;养老机构床位数在确保不低于全市户籍老年人口3%(17.5万张)的基础上,护理型床位数达到总床位的60%,标准化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达到8000张。


  再如山西,该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和卫健委联合出台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1)》,决定以改革创新思维破解山西省农村养老发展难题,从做实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入手,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扩大养老服务网点,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探索留守老人关爱,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着力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农村老年人精神上有寄托、生活上有保障。


  该计划明确,到2021年底,山西全省需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7000个,建成区域性养老中心100个,建成中心敬老院200个,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超过500个,方能基本上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到2021年底,全省50%以上的日间照料(活动)中心、60%以上的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原则上不含有事业编制的机构)由社会力量运营,使社会力量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主力军。


  更可喜的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我们相信,在中央和地方各种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之下,在政府与社会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必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从而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业迈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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